国内机票燃油附加费征收历程简介
开征:2000年~2003年,我国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都征收燃油附加费,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%~25%。取消:2004年,民航总局颁布机票价格改革方案,规定航空公司可以将机票基准价上浮25%,同时取消燃油附加费。
复征:2005年8月起,燃油附加费复征,800公里以下20元,800公里(含)以上40元。并规定2005年12月31日前停收。
延期:2005年12月,发改委和民航总局再次批准航空公司申请,允许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期限延至2006年的3月31日。
涨价:2007年4月10日,国内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提高50%,800公里以下的从20元提高至30元;800公里(含)以上的从40元提高至60元。
再涨:2007年9月1日起,我国再次提高航线燃油附加费,提高幅度为30至40元。
降价:2008年12月25日,其中,800公里(含)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,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。
取消:2009年1月4日,取消燃油附加费。
国内油价扣税后仍高过发达国家
从6月1日到30日,国际原油期价从每桶68.06美元涨至69.89美元,上涨2.7%;在此期间,国内汽油价格却从每升5.89元上调至6.37元,涨幅8.1%。与美国汽油零售价格相比,中国的汽油价格大约高出1.8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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